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(经济促进局)、发展和改革局:
根据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》(粤工信电子函〔2024〕85号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要求,为做好我市清单制定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。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(经济促进局)、发展和改革局,有关行业协会充分利用门户网站、园区、信息平台等广泛宣传政策,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,应知尽知。要指导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对号入座,应享尽享,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申报期。
二、按时提交材料。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(经济促进局)会同发展和改革局按通知申报要求,对辖区内申报企业材料开展核查。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(经济促进局)牵头负责收集、审核、汇总本区申报企业材料, 并于10 月 9 日前将核查结果和企业申报书(连同必要佐证材料)纸质版一式4份,寄送至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(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18 号经华大厦信息产业发展科,邮编:528000)。同时将电子版(申报书扫描件和可编辑版,连同必要佐证材料)报送我局。
附件: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
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
2024年9月29日
(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:关慧仪,电话:83385301,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:代尚军,电话:83036239)
附件.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.pdf下载
附件.通知附件1: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.pdf下载
附件.通知附件2: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.pdf下载
附件.通知附件3: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.wps下载